情理法融合,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
“总对总”诉调对接机制的核心价值,在于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实现“纠纷早介入、矛盾少升级”。商事纠纷背后往往牵动企业生死存亡,若一味强调刚性裁判,可能将一时困难的企业推向绝境;而调解的柔性优势,恰能为市场主体留下喘息空间和发展生机。
东阳讨债公司成功化解的一起标的额1470万元的建筑工程领域的买卖合同纠纷中,被告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货款,事实清楚,若直接判决,企业恐难以为继。法院驻点调解工作站调解员文艺接收案件后,深入分析双方核心诉求,一方面为被告分析违约的法律后果,建议制定分期还款方案缓解压力,同时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,引导双方就分期还款期限、金额及利息深入协商讨论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:由被告承诺分3期偿还本息,前2期每月偿还货款490万元,最后一期将剩余货款清偿完毕;原告同意免除律师费,同时,若被告按期足额履行调解协议,则免除利息。
个案的柔性化解仅是起点。“总对总”诉调对接机制的深层价值,在于通过一案解纷,推动类案治理,实现“调解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诉源治理效果。
“放水养鱼”,从个案化解到源头治理
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标的额200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,法院驻点调解工作站调解员谢蔚珍收到起诉材料后,主动与作为企业经营者的被告一、被告二取得联系,并进行了有效沟通。分析案件焦点问题,为被告分析违约的法律后果,建议制定分期还款方案缓解压力,同时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,引导双方就分期还款期限、金额及利息深入协商讨论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:由被告一、被告二承诺分24期偿还本息,前23期每月偿还本金1万元,最后一期将剩余欠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;被告三、被告四自愿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原告同意减免截至调解当天产生的全部罚息、复利,且同意此后利息调整为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9%计收。
该案不仅保住了四名被告的信用与生计,更推动了银行内部工作机制的优化——建议由信贷专员主动对接短期困难客户,提前协商分期方案,将纠纷预防端口前移。这正是“调解一案,治理一片”的生动实践,高效解纷的背后,更离不开“法院+行业协会”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专业支撑。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与调解中心对行业规律、企业痛点的深刻理解相结合,让调解方案既有法律刚性,又有商业可行性。
深化“总对总”实践,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
从1470万元货款纠纷的柔性化解,到200万元金融借款的“雪中送炭”,这些鲜活的案例证明,商事调解不仅是化解矛盾的手段,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设施。
Copyright © 2013 讯翔东阳讨债公司 特别声明:素材来源于网络,如果对您造成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 皖ICP备2024048040号-1
电话:18130083965
地址:金华市东阳市江滨南街555号 xml sitemap tx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