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阳要账公司实质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。
原告张某与被告方某之间素有买卖业务往来。自2021年起,方某在张某处多次采购果蔬货物。基于双方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,张某同意方某赊账采购。2023年6月,方某从张某处采购了几批蔬菜,经统计共应支付货款52000元。后经张某多次催款,方某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。张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方某支付货款及利息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,纠纷源于款项赊欠,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、破坏原本的合作情谊,遂决定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。
法官先分别与双方沟通,张某表示自己做果蔬生意资金周转需求高,长期被拖欠款项严重影响正常经营,多次催款无果才无奈起诉;方某则称自己批发之后再销售,也是做小本生意,并非故意拖欠,只是近期资金周转不畅。双方言辞诚恳,均有尽快化解纠纷的意愿。
找准争议症结后,法官组织双方当面沟通协商,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换位思考疏导情绪,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。法官向方某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买卖合同相关规定,明确买方逾期不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,尽快履行支付义务,才能为双方减少更多不必要的损失。之后,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,耐心梳理欠款明细,并且在核对的过程中,梳理出方某还欠张某一笔1万元的借款未归还,经核对确认,该52000元为2023年6月果蔬货款,另查明,方某此前还拖欠张某借款1万元,双方对该两笔款项均无异议,合计欠款62000元。最终,双方互谅互让,对应付金额、付款期数、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:方某分十期向张某支付欠款62000元,张某自愿放弃利息请求,双方再无其他争议。双方当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,一起买卖纠纷得以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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